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居民如何在他人的住宅内设立居住权?
2021-12-02 16:08:34 来源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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居民如何在他人的住宅内设立居住权?
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,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、使用的用益物权,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。
设立居住权,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。
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:
(一)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;
(二)住宅的位置;
(三)居住的条件和要求;
(四)居住权期限;
(五)解决争议的方法。
居住权无偿设立,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。设立居住权的,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。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。
居住权不得转让、继承。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,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。
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,居住权消灭。居住权消灭的,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。
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的,参照适用本章的有关规定。
重庆泰源(忠县)律师事务所地址:重庆忠县忠州镇大桥路六号,电话13224922468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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