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重庆忠县律师
获取律师电话请拨打
15811286610
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一案(一审)辩护词
2015-02-04 22:00:06 来源:重庆泰源律师事务所吴远国
尊敬的审判长、人民陪审员: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》的规定,重庆泰源律师事务所受XX父亲的委托,指派我担任XX涉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一案(一审)的辩护人,开庭前,辩护人多次会见了XX本人,详细阅读了全部的证据材料。辩护人认为,对公诉机关指控XXX犯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名不成立,现发表其以下辩护意见,以供合议庭在评议时参考:
XXX获取的所有信息均属工商企业信息和个体工商户信息………………无论从是信息的性质还是获取信息的手段上都不………………
。………………
………………
………………
3、全案证据中侦查机关在办案过程中,均有一种诱导其………………的行为。根据刑诉法的规定,未经人民法院判决,任何人均不能认定为犯罪行为,作为XXX一案,侦查机关的全案的证据收集………………证据,辩护人认为,侦查机关在收集证据的过程的行为违背了刑诉法的规定。
综上所述,………………,请求人民法院综合全案证据,宣告杨文干无罪。
辩护人:重庆泰源律师事务所
律师 吴远国
二0一五年二月四日
- 大家都在看

重庆律师事务所电话13224922468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高检发办字〔2023〕187号关于印发《最高

- 时评律师

时评律师:李先奇
擅长领域: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

时评律师:高文龙
擅长领域:刑事辩护

时评律师:李先奇
擅长领域: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

时评律师:李顺涛
擅长领域:医疗事故 交通事故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劳动纠纷 合同纠纷 罪与非罪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

时评律师:李先奇
擅长领域: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

